关于严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8-04-04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999 打印本文

院属各部门:

          2018年清明将至,市纪委将在全市开展监督检查,对清明期间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请广大教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8个严禁”: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学院纪委、监察室将采取不定时检查,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纪检监察室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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