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过“廉” 节 市纪委监委发出这些提醒
日期:2019-09-12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3019 打印本文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纪委监委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并将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高档烟酒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土特产、高档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用公款搞各种接待。


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作用,要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行为禁而不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享乐等问题有所作为、有所突破,扎实开展双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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