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04 00:00:00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2737 打印本文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推动各地各部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民政部门要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暂停现场祭扫同时,引导全市人民转变传统祭祀思想,提倡网络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积极动员异地亲友不要返平祭祀或暂缓回乡祭祀,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紧盯全市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麻痹思想、松懈情绪,高度警惕清明期间易发生的人群聚集现象,充分认识到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要紧盯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清明期间的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严禁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借机反弹。


三要科学有效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在疫情防控监督、纠治“四风”过程中,把握科学方法,精准稳慎执纪问责。要准确把握政策边界,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该落实的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同时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跟风表彰、应景表彰、“搭车”发补助行为,及时纠正。要精准稳慎问责,及时纠正问上不问下,以问责代替整改,以问责组织代替问责个人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为由搞网开一面、象征性处理。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纪检监察室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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