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学习贯彻《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
日期:2019-08-28 18:37:01  发布人:bgs  浏览量:1425

        8月26日,平顶山技师学院在科技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工作专题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院长助理、纪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宝西主持。

        会上,纪委副书记刘大江宣读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办〔2018〕20号)文件。周院长从巡察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和线索办理、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巡察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他表示,通过认真学习,一是要提高对《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学院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融会贯通到学院各项工作中,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政治主题,始终把政治巡察贯穿全程,指挥行动,不断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

        二是要充分认识《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重要作用。《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开展政治巡察,始终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政治航向。

        三是要切实把《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内融与心、外化与行。通过学习《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成果运用到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上来,在实际工作中传导压力、实行追责问责、推动学院工作良性、健康、规范、高效、持续发展。

        四是要对照《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学院发展壮大中,针对全面发展建设时期错综复杂的情况,理清思路,加强防范,提高认识,如果发现问题或不良倾向应及时采取措施。

        学院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监管学院各项工作,发挥其对各部门的重要监管职能作用,落实各项主体责任不落空,使巡察成果运用助推学院发展,真正发挥其“助推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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