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十佳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展示学院教师队伍良好职业形象和高尚的师德风貌,决定开展全院“十佳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师德规范约束人、以正面典型激励人、以优秀事迹鼓舞人、以身边人物感动人,通过组织开展“十佳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挖掘、树立、宣传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班主任,进一步尊师重教的校园风尚。
二、评选对象
全体现任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忠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言传身教,治学严谨,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深受学生欢迎,教学业绩突出。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教学思想民主,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密切与家长联系,经常性开展家访,注重教育方法,工作成效好。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六)班主任任职以来被评为三次以上“模范班主任”,且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
(七)所任班级学生成绩、荣誉突出。
四、活动步骤和评选方式
(一)民主推荐:以各系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通过师生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由各系部推荐候选人,由学生处审核出30名候选人。
(二)集中宣传:学生处、网络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网上评议投票。投票成绩占总成绩40%。
(三)班主任成绩:学生处核算所带班级近三年班主任平均成绩。成绩占总成绩30%。
(四)模范班主任成绩:由候选人提供获奖证书,学生处按照院级1分/次,市级以上2分/次。成绩占总成绩30%。
(五)成绩计算:投票成绩40%+班主任成绩30%+模范班主任成绩30%。
(六)评选表彰:结合总成绩和院领导评议情况,产生10名“十佳模范班主任”。
五、奖励
(1)颁发“十佳模范班主任”证书;
(2)适当给予经济奖励,并在年度推优评先时优先推荐。
学 生 处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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