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免学费实施方案
日期:2018-09-02 10:19:32  发布人:xsc  浏览量:983

    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16]105号文件做好2016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学生免学费工作,现就免学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免学费对象

    豫财教[2015]146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二、每学期免学费资料截止日期:相关文件规定,助学金、免学费系统申报,春季4月30日前、秋季10月30日前;考虑到上传学生信息所需要的时间,故我校的免学费资料收取截止日期为:秋季学期为10月25日,春季学期为4月25日。

    二免学费申请步骤

  (一)学期开学之初,学生处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介绍本学期免学费的申报流程、资料收取截止日期、注意事项。

  (二)填写电子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登记表》和《     季学期免学费学生汇总表》,名单顺序务必按姓氏顺序排列,学生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三)每张申请表后粘贴学生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必须是机打的,首页和本人页印到一张A4纸上)或身份证印件,申请表上要张贴1寸照片。粘贴后按姓氏顺序编号。排号顺序与登记表和汇总表顺序一致。免学费通知单排列顺序与登记表和汇总表顺序也要一致。

  (四)将免学费登记表和免学费汇总表打印出来,免学费登记表在上、免学费汇总表在下,然后按姓氏名单顺序附上张贴好的免学费申请表。

  (五)学生信息资料采集。班主任要采集本学期所有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的影像信息(一寸照片),将学生照片张贴到学生影像信息表上。名单顺序务必与汇总表一致。

  (六)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信息在规定日期内交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复查资料信息,并统一上传全校学生免学费信息。免学费需交的纸质资料为“本班免学费登记表+本班免学费学生汇总表+免学费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免学费需交的电子版资料为本班免学费汇总表和学生免学费登记表。

    四、免学费申请注意事项

  (一)关于免学费电子汇总表中要求填写的各班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各班主任必须《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查看后准确填写

  (二)其他有关事项按已发的电子版表格下的说明填写。

    五、免学费名单公示

  (一)学校评审结束后,将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时不得将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个人私密信息公示于众。

  ()免学费对象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免学费学生名单》统计汇总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同级教育、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并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备案。学生处要将《免学费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备查,并建立免学费学生信息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作好宣传工作。

    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据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学籍管理,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建立严格的审批、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三)通力合作,狠抓监督检查。

    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免学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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