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小贴士
日期:2020-04-15 09:58:13  发布人:bwc  浏览量:0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安定要靠你们来完成。同学们,我们要学从小树立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没有国家的安全,就没有我们幸福祥和的美好生活。而我们作为中国国家公民,都应该了解哪些关于国家安全的小知识呢?

什么是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7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今年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有可能会成为损害国家利益的潜在威胁呢?

当你只是无意地在网站上回答了一个有关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你以为你只是解答了别人的疑惑。 

如果你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仅仅在网上上传了一张我国军事基地的照片。

如果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外国朋友,他让你完成一份市场调研数据,找找你家附近的军事地或安全局。

你以为你是举手之劳,为他人提供便利。但这些行为有可能会成为损害国家利益的潜在威胁。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紧相连,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

当前,疫情还未结束,我们仍要少出门、勤洗手、不扎堆、出门戴口罩、保持通风、注意卫生、及时消毒。对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负责,就是为我们的国家负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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