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班主任工作定量考核及津贴奖惩发放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科学、合理的考核班主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服务班级管理,突出管理效果,力争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毕业生,经学院3月13日班子扩大会研究通过,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办法
班主任月津贴=班主任考核津贴+奖励津贴+工龄津贴+人数津贴。
1、考核津贴:班主任月津贴180元,其中固定部分为100元,考核部分为80元。班主任月基分50分。
班主任考核津贴= |
班主任总人数×80元 |
×班主任月成绩+100元 |
班主任月总成绩 |
2、奖励津贴:每月对积分高的班主任(班主任总数的三分之一)给予奖励,金额为班主任月津贴个人基数的20%,当月班级发生严重违纪的班主任不享受奖励。
3、工龄津贴: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个学期为班主任工龄1年,每3年为一届。担任满一届班主任后继续担任班主任者,班主任津贴随班主任工龄每年增加10元,连续担任满两届班主任(或累计10年)后继续担任班主任者,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工龄每年增加12元,连续担任满三届班主任(或累计15年)后继续担任班主任者,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工龄每年增加13元。
4、人数津贴:班级人数40人以内的月津贴增加30元,41-50人的月津贴增加40元,51-60人的月津贴增加50元,61人以上的月津贴增加60元;人数津贴按班级月出勤率发放:班级出勤率95%以上足额发放,90%-95%减5元,85%-90%减10元,80%-85%减15元发放,80%以下不发放。
5、学期奖励:每学期评选一次“优胜班主任”,按学期考核成绩确定奖励人员,奖励分一、二、三等。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获奖人数分别为该学期班主任总数的10%、20%、20%,连续三个学期被评为“优胜班主任”,次性再奖励1000元。学生流失率超过15%(与上学期统计学生人数相比)不能参与优胜班主任评选。
6、学年奖励:根据班主任工作业绩,学院每年一次性对班主任进行奖励,总金额按每人每月30元计算(根据学院发展状况,每年适当递增),奖励由学生处组织评审,报学院研究批准后实施。
二、附则
1、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的班主任老师,
班主任津贴考核津贴按80元发放。
2、两个班级合班上课,管理考核班主任老师班主任津贴加50元,两个以上班级合班上课,管理考核班主任老师班主任津贴加80元,不考核班主任老师考核津贴按80元发放。
3、班主任月成绩连续三个月为后三名者(班主任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由系部提请学院学生处及时更换。
4、班主任的选拔遵循系部为主,学生处在全院范围内调整指导,择优选用的原则。
附件:《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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