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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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纪检监察室在党委、校长的领导下,协助纪委书记处理学校的相关事宜,对监察室工作负全面责任。

  1、在党委、纪委书记领导下,负责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对纪委及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3、负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处级以上干部的监督,并及时向党委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4、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室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负责向校领导提出纪委的工作报告。

  5、负责召集监察工作方面的会议,对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

  6、负责监督党员和党政干部执行党纪、勤政、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承办党委及行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