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期】市纪委严明“双节”纪律,发现违规可举报
日期:2017-12-28 00:00:00  发布人:jcs  浏览量:1334

近日,中央和省委、市委先后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对“双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12月26日,市纪委下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一 、严格执行纪律规定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新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能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绝不能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歪风盛行,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双节”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节日风气监督,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把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更实。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各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要深入开展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巡视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权力监督制约、优化发展环境、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为我市综合实力重返第一方阵提供作风纪律保障。要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纪律要求情况,作为检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也要将此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

三 、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双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十九大后作风建设起好步、开好头。要紧盯“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要大力纠正“四大攻坚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10个方面具体表现,把群众反映强烈、看得见、抓得住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移风易俗、成风化俗。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创新监督方式,组织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骨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运用税务票据系统、公安“天眼”监控系统、商场宾馆消费数据库等大数据,精准查纠“四风”问题。要坚持从严执纪,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要把督促落实中央最近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切入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聚焦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对“双节”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履责不到位、本地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守纪律的标杆。

“双节”期间,市纪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巡回督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各县(市、区)纪委要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密切关注本地元旦、春节前后作风问题情况。

举报电话:0375—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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